本报讯 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燕山大学(中国)房地产金融与住房公积金研究中心、中国房地产研究会联合发布《2014全国住房公积金发展评价报告》,由于在2014年度出台多项便民措施,大力支持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州住房管理中心综合得分48.57分,在全国342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指标排名中位居第十。
《报告》针对全国地市州盟住房公积金发展综合指标进行评选。评选结合当时各地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水平,选取关键发展指标,包括公积金提取使用率、个人住房贷款率、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增值收益率等。州住房管理中心2014年缴存余额30.81亿元、当年提取使用率81.14%、个贷市场占有率40.34%、增值收益率2.03%,综合各项指标评选位居第十名。
近年来,州住房管理中心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逐年增加,同时合理放宽条件,提高提取使用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是6条,我州提取条件放宽到16条。结合州情确定了楚雄州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只需提供无房证明,每年可提取1.2万元用于支付房租;今年1月,又出台缴存职工可每年每人提取不超过2500元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办法。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促进了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金林表示,将全面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继续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加大贷款力度,最大限度地支持职工群众购买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的刚性需求;不断丰富和完善“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提取”做法,在缴存、提取、贷款等各个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加快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楚雄日报社记者 朱家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