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日期:2010-9-1 9:33:44 作者: |
你好,我以前已经贷有公积金组合贷款,现由于购第二套房,想贷住房公积金,是否把第一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就可以再次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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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9-10 9:48:48 作者: |
可以。只要还清原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凭购买二套住房的材料申请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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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日期:2010-8-29 19:04:40 作者: |
采取每月等额本息贷款方式,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怎么计算?与按揭贷款偿还方式是否一样,能举个例子说明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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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9-10 9:48:30 作者: |
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论是否是按揭贷款,都可以根据家庭还款能力按以下两种情况灵活还款:(1)以万元为单位部分偿还;(2)提前一次性全部归还。利息只按实际用款的时间计收,已偿还部分不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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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我该怎么办? 日期:2010-8-27 17:30:15 作者: |
我和爱人都在县城工作,想在楚雄城买房,请问是否可以在楚雄贷公集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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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9-10 9:47:41 作者: |
可以。只要你能落实位于你所在县城的足值低押物,可到县管理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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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公积金贷款咨询 日期:2010-8-27 13:21:34 作者:小美 |
我在楚雄购置了一套商业住房,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可否用房产证在本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盼答为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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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9-10 9:47:16 作者: |
可以,请你出示当前购房的证明材料并在你所在的县城落实足值低押物到县管理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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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问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日期:2010-8-21 23:20:55 作者:(Email:rxlw@sina.com) |
你好:我是在禄丰县乡镇工作的一名教师,2002年曾在商业银行请其他人担保贷过一次款,在乡下自己建盖住房,现年纪大了,想在城里购买一套住房,请问一下:①我如何提取我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②如果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需付多少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如何办理?是不是我在外地(如楚雄或昆明)购房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麻烦你能回答我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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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9-10 9:46:42 作者: |
(1)请你填写《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出示当前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复印件到禄丰县管理部办理;(2)产值不低于总房价的30%,外地购房同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请你携带相关购房材料到禄丰县管理部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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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可否申请逐月从公积金中扣还住房贷款 日期:2010-8-9 12:10:13 作者: |
我申请了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否可以申请逐月从公积金中扣还住房贷款?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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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7:56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巳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借款期内,借款人极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额度不超过当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歌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为2.775%,6~3O年期为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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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单身领取公积金 日期:2010-8-6 17:16:43 作者:阿明(Email:zcbjlgm@126.com) |
我是禄丰县事业单位的单身职工,请问如何申请领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如6月底有19000元,能领多少;单身职工最多能申请多少万元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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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09:38 作者: |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经过以下环节:(1)申请人携带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楚雄州职工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核实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根据提取用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中心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并通知申请人;(3)申请人持管理中心批准的表格、凭证到金融委托业务专柜办理转帐手续。现在申办可提取到今年6月3 0日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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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公积金换贷款问题 日期:2010-8-5 12:38:48 作者:mao(Email:jing320816@163.com) |
我现在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我每个月所缴的公积金都可以足够按月还房贷,是否可以每月用公积金冲抵房贷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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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7:33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巳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借款期内,借款人极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额度不超过当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歌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为2.775%,6~3O年期为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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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调整对帐单栏目顺序 日期:2010-8-4 10:55:55 作者:(Email:gtpwl@163.com) |
我是一名财务人员,建议将个人公积金对帐单“存款利息结转”栏调整到每年6月30日“本月合计”栏前面,以便直观反映利息入帐情况,现在的排序感觉利息上帐后金额无变化,好多职工看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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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20:03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向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信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你所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具体,针对性强,对我们的工作帮助较大,经我们查证核实,本期住房公积金余额对帐单由于邮政部门排版版失误,导致“利息结转”落在最后一栏,非常抱歉。今后我们会加强核对工作绝杜绝这方面的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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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公积金缴存金额的计算 日期:2010-8-2 9:56:37 作者:路人(Email:wdwdzx@163.com) |
我是武定的,请问每月公积金缴存金额是怎么计算的?与参加工作的时间不同有没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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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8:36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所扣部分和单位(或财政)同等金额匹配两部分之和。计算公式为:职工月缴存额=职工上一年度每月应发工资数 X 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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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0-8-1 12:55:30 作者: |
你好,我现在用商业贷款 买了房,请问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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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4:05 作者: |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行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尾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原因是管理办法实行以前,由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虚假“借款合同’’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真假难辨。甚至还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短期小额贷款来套提住房公积金。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较高的单位职工,宁愿承担高额的利息去借商业银行贷款,也不愿意用利率比较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因为能采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办法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情况导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意见较大,认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户每年都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则只能在偿还住房公积佥个人住房贷款尾款的时候才能提取,这些问题导致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二是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系统、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信息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互不连网的局域网,没有数据接口,导致审批要素无法查证核实。所以,目前只能按现行的提取政策法规办理。为此,为了保证住房公积佥专款专用,堵塞漏洞,着力避免住房公积金大量流失,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佥的社会效益,促进我州房地产业和经济的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修改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自2 O O 7年6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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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逐月用公积金还贷 日期:2010-7-31 22:10:06 作者:吴锦(Email:bbdywyx1@163.com) |
请问,我用公积金贷款买首套住房,是否可以申请用公积金逐月自动还款?我是首套住房,利率是多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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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6:52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巳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借款期内,借款人极其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额度不超过当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歌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为2.775%,6~3O年期为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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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强烈要求:修改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日期:2010-7-30 14:53:53 作者: |
强烈要求:修改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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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2:11 作者: |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行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尾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原因是管理办法实行以前,由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虚假“借款合同’’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真假难辨。甚至还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短期小额贷款来套提住房公积金。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较高的单位职工,宁愿承担高额的利息去借商业银行贷款,也不愿意用利率比较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因为能采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办法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情况导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意见较大,认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户每年都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则只能在偿还住房公积佥个人住房贷款尾款的时候才能提取,这些问题导致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二是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系统、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信息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互不连网的局域网,没有数据接口,导致审批要素无法查证核实。所以,目前只能按现行的提取政策法规办理。为此,为了保证住房公积佥专款专用,堵塞漏洞,着力避免住房公积金大量流失,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佥的社会效益,促进我州房地产业和经济的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修改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自2 O O 7年6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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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信用社的个人住房贷款 日期:2010-7-27 11:09:43 作者:某某某 |
建议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去偿还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个人住房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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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1:41 作者: |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行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尾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原因是管理办法实行以前,由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虚假“借款合同’’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真假难辨。甚至还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短期小额贷款来套提住房公积金。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较高的单位职工,宁愿承担高额的利息去借商业银行贷款,也不愿意用利率比较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因为能采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办法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情况导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意见较大,认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户每年都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则只能在偿还住房公积佥个人住房贷款尾款的时候才能提取,这些问题导致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二是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系统、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信息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互不连网的局域网,没有数据接口,导致审批要素无法查证核实。所以,目前只能按现行的提取政策法规办理。为此,为了保证住房公积佥专款专用,堵塞漏洞,着力避免住房公积金大量流失,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佥的社会效益,促进我州房地产业和经济的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修改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自2 O O 7年6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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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合同遗失 日期:2010-7-25 21:35:50 作者:焦急(Email:xiaodiliujun@126.com) |
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欲提取余额偿还贷款,但发现贷款合同遗失了,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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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5:44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借款合同”遗失可到受托银行信贷部门借出复印,再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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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加强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 日期:2010-7-20 9:40:01 作者: |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导,我是元谋县的一名群众,今年,我自建住房,申请住房贷款,经过两个半月的时间,终于打听到贷款已审批,但问及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何时能办理借贷手续,答复说:“要等这个忙有时间,那个通知”,遥遥无期。希望州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和管理,提高一点工作效率,确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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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5:07 作者: |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首先由各县级管理部收集贷款材料进行初审,在1 5天内作出贷与不贷的答复。第二步由各管理部上报州中心审批。州中心审贷委员会每星期三召开审贷会集中进行审批。第三步州中心将审批结果返回各县级管理部,由各管理部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经我们调查核实,元谋管理部今年无办理贷款时间超过1个月的行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历来高度重视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今后仍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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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农行贷的款,为何不能提取公积金 日期:2010-7-17 17:13:54 作者: |
2007年5月在农行贷款按揭买房,为何不能像在公积金中心贷款一样,去、今年可以提取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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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10:51 作者: |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现行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尾款,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原因是管理办法实行以前,由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骗提、套提住房公积金的虚假“借款合同’’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真假难辨。甚至还用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短期小额贷款来套提住房公积金。特别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较高的单位职工,宁愿承担高额的利息去借商业银行贷款,也不愿意用利率比较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因为能采用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办法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情况导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意见较大,认为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户每年都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则只能在偿还住房公积佥个人住房贷款尾款的时候才能提取,这些问题导致住房公积金资金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二是住房公积金计算机业务处理系统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系统、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信息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互不连网的局域网,没有数据接口,导致审批要素无法查证核实。所以,目前只能按现行的提取政策法规办理。为此,为了保证住房公积佥专款专用,堵塞漏洞,着力避免住房公积金大量流失,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佥的社会效益,促进我州房地产业和经济的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修改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自2 O O 7年6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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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婚前男方用公积金和建设银行组合贷款,各贷款6万,购房合同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结婚后能否提取妻子的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或者还代款? 日期:2010-7-16 15:05:19 作者:HJ(Email:cxsyhj@163.com) |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和建设银行组合贷款,各贷款6万,购房合同上只有男方的名字。结婚后能否提取妻子的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或者还代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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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07:40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无论借贷行为是婚前或婚后发生的,借款人极其配偶都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具体申办手续可进入:http://www.cxzfgjj.com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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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支取住房公积金 日期:2010-7-16 14:11:02 作者: |
我是2010才买房的职工,不知道支取住房公积金要什么手术和材料,因为我在山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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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08:27 作者: |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经过以下环节:(1)申请人携带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楚雄州职工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核实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根据提取用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中心审核是否符合规定并通知申请人;(3)申请人持管理中心批准的表格、凭证到金融委托业务专柜办理转帐手续。现在申办可提取到今年6月3 0日的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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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取公积金 日期:2010-7-15 10:53:03 作者:小董(Email:296038328@qq.com) |
我家的房贷是用老公和其他担保人贷的款,房产证上也有我名字,请问我的公积金能不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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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回复 日期:2010-8-16 17:06:51 作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无论借贷行为是婚前或婚后发生的,借款人极其配偶都可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具体申办手续可进入:http://www.cxzfgjj.com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