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大修自住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04-02 |
联系人姓名 | 许** |
身份证号 | 5323**********0050 |
手机 | 139****8977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请问大修自住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
回复人名称 | xutianyu |
回复时间 | 2020-04-02 |
回复内容 |
申请条件 提取人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提取人 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1、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最大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且须保证提取后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0元;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大修房款。 提取次数 大修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个年度(12个月)以内提取一次。 所需资料 1、《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网址:www.cxzfgjj.com】;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在工、建、农、中、交、邮储银行、农信社任一银行的借记卡(存折)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大修住房鉴定书; 受理渠道 州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咨询,领取或从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楚雄州职工申请提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职工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审批表及所需证明材料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业务窗口审核审批→电子结算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