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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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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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批复,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楚雄州人民政府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记载;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与归还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核定事业编制61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 五级职员),副主任2名(副处级,六级职员);正科级领导职数 17名(七级职员,含10个县(市)级管理部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八级职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5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稽核科、归集科、信贷科、会计科、信息科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下设10个县(市)级管理部,分别为楚雄管理部、双柏管理部、牟定管理部、南华管理部、姚安管理部、大姚管理部、永仁管理部、元谋管理部、武定管理部、禄丰管理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州公积金中心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抓班子带队伍,抓整改堵漏洞,推改革建机制,抓创新激活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了州审计整改、曲靖市骗提公积金案件协查、州委巡察整改、审计署审计整改工作,改革了管理体制、完善了管理制度、增强了队伍活力、提升了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公积金缴存扩面有新突破。新增缴存单位152家,新增缴存职工8453人,全年累计归集24.13亿元,较上年增长4.92%,超年初计划23.1亿元的4.37%。二是贷款任务全面完成。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44笔8.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3%、3.89%,超年初计划数8.4亿元的1.67%。年末贷款余额46.07亿元,增长3.04%。三是资金流动性充裕。2020年底存贷比为82.59%,同比下降 4.27%;存款余额55.78亿元,同比增长8.38%,结余资金9.86亿元,流动性充裕。三是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设立楚雄管理部,改变多年来机关科室“管办不分”格局,实施委托贷款“集中统一办理”模式。开展金融委托业务考核,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四是服务工作进一步改善。楚雄、大姚、禄丰、武定四个县市全面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楚雄城区在楚雄市便民服务大厅增加一个服务点。新增受托银行服务网点2个,全州共有受托银行网点35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按单位性质分类其他事业单位,单位名称为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同时使用劳务派遣职工25人,共计81人。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五级职员),副处级领导2名(六级职员);正科级领导14名(七级职员),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八级职员),九级职员27名,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3%。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77.50万元,与上年1271.99万元相比增加5.51万元,同比增长0.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队伍数量同上年相比无较大变化,年中2名职工调出到国企,增加了职业年金单位缴存部分。二是部门项目多为连续性项目,支出相对稳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7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59万元,占总支出的70.26%;项目支出379.91万元,占总支出的29.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71.99万元相比增加5.51万元,同比增长0.43%,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队伍数量同上年相比无较大变化,年中2名职工调出到国企,增加了职业年金单位缴存部分。二是部门项目多为连续性项目,支出相对稳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7.59万元。与上年883.37万元相比减少14.22万元,下降1%,支出基本保持平衡。主要原因是人员队伍数量同上年相比无较大变化,年中2名职工调出到国企,增加了职业年金单位缴存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0.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91万元。与上年388.45万元相比减少8.54万元,同比下降2%,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项目多为连续性项目,支出需求相对稳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24万元,二是维修(护)费137.86万元,三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118.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1271.99万元相比增加5.51万元,同比增长0.43%,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队伍数量同上年相比无较大变化,年中2名职工调出到国企,增加了职业年金单位缴存部分。二是部门项目多为连续性项目,支出相对稳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缴费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6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1,12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0%。主要用于一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62%。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相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疫情期间,公务用车频次少,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44万元,下降5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4万元,下降76.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0万元,增长34.1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原2019年1-5月州中心有公务用车10辆,6-12月有公务用车1辆,2020年全年保有车辆1辆,在今年公务用车过程中厉行节约,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二是为完成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心机关科室到下属县级管理部调研考察工作同比上年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占42.98%;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占57.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州人民政府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42.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88万元,固定资产256.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7.7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0.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2.4

27.88

256.82 

 

0

0

256.82

 

 

157.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0211019024434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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