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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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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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省、州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州住房公积金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在全州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

2.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为加快城镇住房建设和彝州经济建设服务。

3.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计划。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核算。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8.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党总支办公室、会计科、信贷科、归集科、信息科、稽核科)。下辖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楚雄管理部、双柏县管理部、牟定县管理部、南华县管理部、姚安县管理部、大姚县管理部、永仁县管理部、元谋县管理部、武定县管理部、禄丰县管理部)。

截至2020年9月,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5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在校学生人数0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要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全面从严治党,严管厚爱激发干部活力。一是要落实《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九个必须”、书记要落实“41234”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要落实“1234”工作要求,职能科室要做好“提醒、建议、执行、督促、记录、总结、宣传”这十四字工作要求,推进州委全面从严治党“3456610”楚雄实践要求,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巩固审计、州委巡察整改、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提升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持续开展好“公积金讲坛”和“道德讲堂”。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要围绕工作重点,发挥班子的火车头作用、主要领导的领头雁作用、干部排头兵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推动模范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积极投身住房公积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2.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推进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一是要针对存在的十六种作风上的不良现象,切实转变,自我革新,自我完善。二是要善于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要时刻保持谦虚的心态,积极向浙江、上海、北京、深圳、长沙等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楚雄州实际,取长补短、去粗存精,推进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

3.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细化管办分离运行体制。一要转变观念,理顺模式。管办分离是对我州公积金管理模式的一次转型,大的管理转型。要认真落实《职能职责》。机关科室的主要着力点在“管理”,重点做四件事:制定规矩、提出要求、管住要害、抓好监督。县市管理部重在“业务办理”,重点四件事:业务合规、抓好落实、规范操作、掌握实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有关制度,理顺“管办分离”后科室对管理部的业务管理、监督、指导模式。二要消除管理空白,补齐管理短板。落实专业化、专门化管理要求,把审计整改中发现的“多年来应管未管的事,要管起来”,把工作中“想管,但忙不过来管的事,要管起来”,把权力运行和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控起来。三要加强缴存归集管理。要加强扩面建制的宣传,要开展公积金宣传月活动;传递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的责任;要抓按月缴存制度的落实;催缴催建常态化;实施销户管理。四要严格提取审批管理。推行提取诚信承诺办理制和后督机制,严格按规矩办事,归集科要加强统一管理,做好骗提防范及查处工作。五要加强信贷管理。开展房地产市场运行和风险监测,把握整体风险防范力度;加强楼盘准入管理,实行楼盘准入分类,严格楼盘封顶断水放贷原则,加强楼盘交付风险防控;规范资料,简化手续,提升贷款放发效率;加强逾期贷款催收和处置,严格控制逾期率。六要建立业务办理日常监督机制,保障制度落实。建立按天抽查制度,归集科、信贷科要每天抽查十个管理部的提取业务办理、贷款业务办理,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加强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抓好“黑名单”落实,打击骗提骗贷行为。

4.深化管理考核,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一要强化履职尽责。对照《职责》,加强对部门工作绩效管理,实施部门工作责任制和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加强绩效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将业务办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纳入考核。二要加强金融业务考核,委托贷款集中统一办理模式。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减少了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因资料传递、补正等需要的时间全面提升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提高组合贷款放发效率。积极探索公积金贷款一站式服务。三要加强稽核和稽核成果运用,确保业务合规。常态化开展电子稽核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力度。建立由中心一把手负总责,稽核科牵头,信息科提供技术支撑,各业务科室和管理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每月对全部业务数据进行稽查,全面筛查和整理业务明细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清理,补齐数据缺项,保证业务数据真实、完整。对全部风险隐患疑点进行排查,分类逐条核对归类处置。对存在的风险疑点,逐条分析原因,核对原始材料,线上发现问题和线下核查处置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整改,建立整改销号制度,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5.优化完善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一要对标《规范》,清理政策,修订完善制度办法。信贷管理、提取管理与国家业务规范和标准有差距。要对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按照“废、改、立、补”的原则完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办法。要修改我州2003年出台的《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办法》。二要完善贷款管理政策。存贷挂钩原则、可贷额度精细化测算原则、贷款额度年度管理原则、轮候制度、风险线管理原则;择机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更好支持服务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完善提取政策,提高公平互助性;加强政策的调研储备,优化完善信贷政策。对标浙江等先进地区,加强异地贷款政策、扩面建制、自由缴存等政策的学习调研。

6.抓好信息化建设,助推服务提质增效。按照数据共享,信息化安全运行要求,对标先进优化服务。一是提升现有业务信息系统功能,在实现基本业务的基础上,要用信息化手段防控管理漏洞和风险,努力做到“可查可控”,实现“系统控制流程、系统监控操作、系统控制违规”。二是整合优化信息系统渠道,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对现有服务渠道进行优化整合,突出重点,降本增效。三是严格把控新录入数据质量,不断进行历史基础数据质量校正,力所能及抓好信息化建设,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助力服务提质增效。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1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2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26.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增加119.51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0.3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26.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6.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6.50万元(本级财力1326.5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增加119.51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0.3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26.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2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6.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取消部门小专项,统一项目支出;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9.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整合部门小专项,二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投入比去年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4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13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2.71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8.97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54.09万元,2210302 住房公积金管理:1,127.3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部门预算支出1,326.50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204.92万元,30102 津贴补贴:112.57万元,30103 奖金:119.68万元,30107 绩效工资:116.22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13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57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97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4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4.09万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万元,30201 办公费:26.25万元,30205 水费:0.60万元,30206 电费:17.80万元,30207 邮电费:18.52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00万元,30211 差旅费:22.75万元,30213 维修(护)费:127.16万元,30214 租赁费:10.00万元,30215 会议费:6.00万元,30216 培训费:11.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50万元,30226 劳务费:132.00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4.0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11.00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7.10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0万元,30302 退休费:10.94万元,31002 办公设备购置:105.34万元,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54.4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1.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194人次。

减少原因:2020年我单位预算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受疫情影响实际支出1.57万元。2021年我单位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内控制度,厉行节约,从严从简开展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24万元。绩效目标: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解决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解决中心人员不足问题,加强管理,强化考核,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服务好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全面完成年度归集、提取、贷款各项业务指标,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二)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运行维修(护)143.16万元。绩效目标:支付业务系统内网使用费;支付机房电费,维护机房基础环境运行维护;维护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12329”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机房硬件维护以及10个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维护,确保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满足全州缴存职工业务办理需求。

(三)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费66.6万元。绩效目标:一是县保障楚雄管理部及九个县级管理部正常运转,完成年度归集、缴存、提取、贷款业务,促进全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二是支付住房公积金短信业务费,推送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及相关政策宣传;三是按揭楼盘贷款项目准入管理及内部稽核工作经费,加强贷款项目事前审查,防范烂尾楼和骗提骗贷;四是支付逾期贷款诉讼律师费。五是完成《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环节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市监办〔2020〕13号)文件整改要求,支付缴存单位电子证书密钥费。

(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166.24万元。绩效目标:一是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做好审计署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完成审计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改造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办理流程和业务控制规则,从技术层面防范和减少违规业务的发生;二是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于2014年上线运行,目前核心硬件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部分设备老化,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核心硬件替换,保证系统运行;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聚焦百日攻坚战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的通知》,完成“一网通办”及“好差评”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线上办理渠道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四是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州公安局及州网信办要求对信息化系统管理、软硬件设备、网络配置等进行三级等级保护测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公用经费安排407.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核算标准变化,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有新增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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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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