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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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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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发〔2019〕10号)批复,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楚雄州人民政府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记载;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与归还工作;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核定事业编制61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 五级职员),副主任2名(副处级,六级职员);正科级领导职数 17名(七级职员,含9个县级管理部主任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八级职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59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

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法规科、稽核科、归集科、信贷科、会计科、信息科7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下设9个县级管理部,分别为双柏管理部、牟定管理部、南华管理部、姚安管理部、大姚管理部、永仁管理部、元谋管理部、武定管理部、禄丰管理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己任,全力推动彝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向业务发展更平稳、服务更优质的目标迈进,在新时代着力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一是认真抓好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总要求,紧扣五大目标要求,坚持四个“贯穿始终”,按照“四个到位”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经开展测评总体评价为“好”的占比100%,指导组评价为优秀,主题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二是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各项工作。通过党组专题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真正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驱动发展的具体行动。三是树牢政治责任,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派出6名驻村工作队员,认真抓好全州系统7个县8个扶贫联系点脱贫攻坚工作。完成武定县姚铭村委会四类对象危房改造24户、非四类11户,劝返辍学儿童6名。为武定姚铭小学赠送价值0.66万元的学习用品,组织干部捐款,解决贫困户“四有”问题。为扶贫联系点文化活动室配备一批设施,协调解决工作经费5万元。截至目前中心51名干部职工共包保162户654人,除武定县110户431人待迎国检外,其余52户223人已经全部脱贫出列,脱贫成效巩固提升进一步加强。四是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年度性主责主业指标,“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公积金”建设和网上办事大厅CA数字证书推广使用位居全省前列。

2.攻坚克难、主动担当,各项业务健康持续向好发展。一是缴存归集额持续增长,受益群体不断增加。科学预测,合理制定归集计划,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全面完成年初缴存基数核算工作。2019年对云南省路桥四公司进行了催缴补缴工作,新增开户单位152家,新增缴存职工0.67万人。截至2019年底共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541家,缴存职工 12.64万人,全年共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23亿元,同比增长6.19%,完成年初计划数22.5亿元的102.22%。二是支持购房保障民生,贷款大幅增长。加强与委托业务银行的合作,坚持“应贷尽贷”,加强贷前、贷中审核、贷后管理。召开全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工作会、银企座谈会,收回各家受托银行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放行权限,提升信贷管理质量和效率。全年新增受托银行1家(红塔银行),现有合作银行12家。年内新增住房公积金按揭楼盘项目61个,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922笔、8.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07%、25.3%,完成年初计划数8亿元的102.75%。截至2019年底,全州公积金住房贷款余额44.71亿元,占全州住房贷款余额142.6亿元的31%,进一步支持广大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公积金住房贷款作用发挥明显,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三是规范提取政策,优化提取流程。根据省建厅公积金监管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了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取消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无明确授权的危重疾病、物业管理费、低保家庭子女就学等3项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事项,优化购房提取和购房还贷提取业务流程,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专属性质更加突显。2019年全州共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18.21亿元,同比增长11.14%,提取率为79.17%。四是强化运作,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在保障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需求的前提下,以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为目标,合理调度使用资金,按月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调拨计划》,开展业务运行分析,强化会计核算。2019年安排定期转存39笔7.16亿元,划转调配资金232次,除邮政银行以外,其余受托银行的活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利率均在基础利率上上浮40%以上,充分保证了资金的利用效率,有效提高了资金效益,全年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7376.11万元,实现增值收益7056.0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41.35万元、增长率为5.08%,在提取风险准备金136.9万元后,上缴州财政6919.14万元,为我州财政增收做出了应有贡献。

3.强化风险防控工作,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有序。一是强化业务风险防控,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年初完成2000多家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年检工作,抓好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整改工作。2019年10月在配合曲靖协查案件时,核查出我州有17人利用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121.94万元,对涉案的17人均作出限期全额退回要求,截至目前共追回骗提资金33.57万元。以此案为鉴,开展了依法提取政策宣传,利用12329短信、微信公众号分别推送打击骗提骗贷信息18万余条。加强资金流动性安全管理,全年存贷比同比下降5.97%,达到86.86 %,已趋近行业85%的安全预警线。不断加强按揭贷款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降低资金风险,严格按揭项目考察,落实按揭合作楼盘定期回访制度,加强保证金管理工作。落实逾期贷款监控、催收工作机制,对可疑类逾期贷款,督促受托银行采用法律诉讼方式进行催收。截至12月底,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外逾期余额为零,合同内累计3期以上(含3期)逾期贷款有14户,共发出催收通知书19份,欠还贷款本息合计132.37万元,个贷逾期率0.29‰。二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内部稽核,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效廉洁。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从严治理“庸懒散浮拖”行为,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检查,按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目标的要求,重新梳理了《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于5月组织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共查找出可能存在的部门风险点190个,制定整改措施150条次;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个人风险点386个,制定整改措施389条次。认真组织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强化稽核,提升业务管理效能,对姚安、元谋、牟定、禄丰4个县级管理部的缴存、提取业务、政务服务工作和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稽核。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建立常态化电子稽查工作制度,加强风险预警,2019年5月开始,利用电子稽查系统对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按月开展电子稽核工作。强化逾期贷款催收,防控信贷风险,制作发送《协助催收函》、《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探索建立了贷后管理逾期贷款监控、逾期贷款催收全覆盖、多方联合催收、多渠道催收、受托银行催收责任报告5个制度,进一步规范逾期贷款处理流程。10月起,实行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分析报告按月编写制度,提高统计质量,为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加强流动性资金风险防控。

4.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一是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推进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打好数据治理持久战,按月开展存疑数据整改,2019年6月完成了全州归集业务、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工作,全面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新增一个服务渠道,2019年3月完成“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公积金”一期开通了7个查询服务事项,12月开通退休提取、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租房后续提取等3个网上办理事项,全年受理查询、办理业务共16.42万人次。全面铺开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推广工作,开通了缴存基数变更、提取、封存、转移、汇缴等办理业务,全州共有1837家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业务,使用率为73%,2019年查询服务17.49万人次,办理业务1.82万人次,网上办事大厅推广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建成了集门户网站、12329电话、12329短信、服务终端、微信公众号、楚雄公积金APP、网上办事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等8大渠道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拓宽了不见面审批办理渠道。二是加强系统运用,抓好政务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强化全系统全员使用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机关办事效能不断提升。发挥网站功能,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事项,披露公积金年报,多渠道更新发布最新政策调整、重大事项、工作动态,2019年共公开各类信息409件,回复处理各类问题8342件,门户网站总访问量累计2075.83万人次。及时更新完善“12329”知识库,接听答复12329电话2548人次,发送12329短信190.95万人次。

5.履行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按照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履行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机关党建责任制建设,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台账,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内发展党员2名,完成5个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实现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全覆盖。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纪律作风不断提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作风持续攻坚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持续整饬“四风问题”,深入推进“四项谈话”制度,全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1次共计18人,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61人次,组织17个科室及管理部、81名职工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行自检自查。以案示警,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州警示教育基地1场共计56人次,观看专题教育片,深刻反思玉溪市江川县公积金管理部原主任周某某帮人伪造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收取“手续费”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钟长鸣。三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强化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完成9名支部书记轮训工作,实现“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教育全覆盖,组织50名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开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培训班和综合业务系统档电子案平台培训班2期。

6.认真接受州委巡察和审计整改工作,全面体检,明晰短板。

一是全面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堵塞内部管理漏洞。2019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州审计局对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及单位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经费收支、信息系统三个方面存在16个问题和5条建议。州中心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牵头、责任到科室到岗位,立行立改5个问题,完善规章制度2项,制定7条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堵塞管理漏洞。二是认真接受州委巡察,全面认领问题,坚持即知即改。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1月12日,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我中心党组进行巡察,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期间完成立行立改事项问题清单11个,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级财政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按单位性质分类其他事业单位,单位名称为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末实有事业编制58同时使用劳务派遣职工25人,共计83人。其中:正处级领导1名(五级职员),副处级领导1名(六级职员);正科级领导 8(七级职员),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八级职员)九级职员40名,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27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271.99万元,与上年1448.78万元相比减少216.79万元,下降14.5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二是部门项目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37万元,占总支出的70%;项目支出388.45万元,占总支出的30%与上年1488.79万元对比减少216.97万元,下降14.5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变动;二是部门项目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37万元。与上年898.72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5.35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合计79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合计87.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388.45出万元。与上年590.07万元对比减少201.62万元,同比下降34.17%,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减少,项目资金小。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根据楚财预〔2019〕8号文件,劳务派遣职工工资124万元,各县市管理部办公用房租赁费21.15万元,信息业务系统维修维护费70.14万元,支付机房电费4.71万元;依据楚财行〔2019〕295号下达县级管理部业务经费40万元,依据楚财行〔2019〕340号支出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依据楚财行〔2019〕206号一部手机办事通-我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经费42.1万元;依据楚财行〔2019〕207号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外包服务专项经费60.45万元;依据楚财行〔2019〕68号机房硬件维护专项经费21.9万元合计专项业务经费388.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27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年对比减少216.8万元,减少14.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为人员变动;二是部门项目支出同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1120.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4%主要用于(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2)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缴费出。

3.卫生健康支出5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公积金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完成预算的5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预算的45.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相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事业单位车改,9县管理部取消公务用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21.06万元减少14.87万元,下降7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45万元,下降65.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2万元,下降82.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二是事业单位车改,9县管理部取消公务用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万元,占81.1%;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18.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月10辆,6-12月1辆。主要用于开展中心各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州人民政府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49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88万元,固定资产407.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3.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4.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0.5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移交公车平台车辆9辆,账面原值152.4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1项,账面原值33.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1.81 

30.88 

 

 

0 

 

407.67 

 

 

53.2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1111



州公积金中心决算表 2020123003432527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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