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1253230043184642XA-/2020-0306004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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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楚雄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二项配套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透明度,提升了社会公信力。现将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分工协作责任机制。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楚雄州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十二项配套制度》要求,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以服务全体缴存职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出发点,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州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息科具体抓落实的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订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和《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负责部门工作职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中心指定信息科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并由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公开信息初审员,各科室确定一名政治业务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公开信息编制维护员,负责部门公开信息审核编制工作。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制度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有序展开。 

   (二)突出重点工作,促进政务公开规范透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州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在认真落实好各项基础工作外,依托服务体系,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缴存职工的需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把缴存职工普遍关心的工作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重点,特别是政策的宣传。二是按照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要求,把办事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中之重,做好办理流程、办理事项、办理时限、相关法规和服务等相关信息公开。三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办事程序等。 

  (三)健全公开制度,有效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们在规范、整合原有规章制度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公开制度体系。一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要求各部门缩短在信息形成到公开的时间;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答复。二是信息公开两级审核制度。对公开信息,首先由相关部门维护员进行梳理,交部门负责人初审,经初审无误后,涉及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方面的再交中心分管领导进行复审,涉及行政方面的交中心办公室复审,经过两级审核无误的信息由中心信息科统一对外公开发布。三是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制度。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要求各科室信息编制维护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发布。四是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全中心信息公开意识明显提升,落实推进力度明显加大,形成了较好的工作环境,基本做到及时准确,未发生泄、失密事件。五是办事承诺告知制度。针对缴存职工需求和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办理服务承诺,并按照承诺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丰富公开载体,倾力打造住房公积金公开平台。以高效、便捷、便民为原则,积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操作规范和程序,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业务服务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各个管理部利用业务厅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能、公开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内容和办理规程。在业务大厅推行“一窗式”服务,由窗口统一受理缴存职工所有申请事项,再由内部负责协调、传递、办理,避免缴存职工多次跑、重复跑。同时,按照中心“两个减负”工作要求,从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方便缴存职工入手,精简审批事项、环节和程序,其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不需再次提交贷款合同和借据,大大减轻缴存职工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优化政务公开网上平台。我们重点强化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网站管理工作,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拓宽网站功能,使网站成为政务公开、服务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主阵地,深入推进行政权利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外部网站设置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服务指南等数栏目。三是在全省率先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满意度回访评价等,进一步便利缴存职工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事项。 

 (五)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多层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向缴存职工免费发放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根据业务办理流程编写《办事指南》,为进一步拓宽缴存职工咨询、投诉渠道向各缴存单位发放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开通通告》5000多份,向缴存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此外,还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报告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新闻舆论宣传。今年利用普法宣传活动的契机,与相关报社、电视台等现代传媒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时代感强等优势,在楚雄日报、楚雄晚刊、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云南住房公积金研究媒体上发表各类报道17篇,有效提升了部门的社会认可度,营造有利于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三是做好政务信息撰写上报工作,中心办公室积极向州政府信息中心和第五纪工委报送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发布工作信息91条,回复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站职工留言55条,回复云南政务信息在线解答35条,答复率100%,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站累计总访问量达431万人次,职工利用信息网站平台成功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和贷款相关信息81.12万人次;受理职工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80000多人次,接听答复12329信息查询电话6830个。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州中心没有收到群众书面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没有收到其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3年,州中心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发生情况

    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统一在管理费用中列支,2013年度没有出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的情况,全年没有涉及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涉及行政诉讼的费用情况。

      六、本年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当前我们的工作与群众期盼、与上级部门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我们目前的工作水平与上级的要求和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务公开面上工作主要依靠责任心来完成,缺乏更加完善的绩效评估方式;三是信息公开中信息分类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二)改进措施

      2014年,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围绕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的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整合力度,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梳理中心机关以及所属管理部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信息,不断降低公众查询成本。三是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便捷缴存职工办理各类事项的角度,对网站的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进行进一步整合完善,更加切合缴存职工和社会公众的需要。四是要加强对12329热线管理。要进一步强化对12329客服人员的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工单处理流程和信息快速反馈机制,巩固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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