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19〕10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州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
(二)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记载;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核算、保值与归还工作;
(五)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执行情况报告;
(六)承办州人民政府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7个科室,包括:综合科、法制稽核科、归提科、信贷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下设楚雄、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10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我单位为基层预算,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州公积金中心认真履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细化“因城施策”措施,强化公积金业务和资金管理,推动业务稳健发展,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8.55亿元,同比增长2.7%,完成年计划的101.96%,缴存余额86.40亿元,同比增长7.08%,增长率全省第一。提取住房公积金22.83亿元,同比增长17.39%。发放贷款3438笔1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存贷比81.09%,贷款余额70.06亿元,同比增加8.75亿元、增长14.27%,增长率全省第一。实现业务收入2.72亿元,同比增长6.07% ,支付职工利息和银行手续费后,实现增值收益1.2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5.22%,增收0.16亿元、增长15.05%。10个管理部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3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线下办理“只进一门”“一站式办结”,贷款购房实现线下“只进一门”、14个工作日办结,公积金贷款购房实现“四减”“四优”。一年以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需求调研,坚持守正创新,因地制宜细化支持青年人购房、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提取等7项“因城施策”政策措施。二是强化政策措施,支持职工购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将单职工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100万元,二孩、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至20%、30%,租房提取额度上浮30%、50%,取消“商转公”和“异地贷款”资金流动性管控,出台支持缴存人租购保障性住房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完善开发商保证担保能力评估机制,全年新增合作项目30个,项目延期合作13个。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开展缴存试点,制度覆盖面持续提升。连续第4年开展“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楼盘政策宣讲活动100余次,对133个存量楼盘贷款经办人开展培训20余场次,开展缴存单位经办人员业务培训11场次3000余人,发放宣传册4.5万份。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试点,将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就业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2024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开户857人缴存345.59万元,全年新增开户384家1.21万人。四是强化业务管理,健全防控机制,推进“三化”转型。开展“审贷分离”改革,贷款初审、复审、审批、审查、放款全程线上操作,出台《贷款风险管理责任与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细化贷款管理责任和追究机制。完善与委托银行的协作机制,修订金融业务委托等合同,压实受托银行、开发企业贷后管理责任,加强贷款抵押物风险管理和逾期贷款催收,建立抵押办理与提取还贷工作联动机制,补齐贷后管理制度短板。住建部监督平台防控“信贷管理风险四项”指标保持全省前列。五是强化运营管理,守好安全底线,持续提高资金增值能力。持续整治违规提取,加大贷款发放力度,压实贷后管理责任,年末逾期贷款13笔163.28万元、逾期率0.23‰,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大额资金择优存放3次17笔5.34亿元。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完成业务系统与“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接口对接等项目建设工作,住房公积金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7个配合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网办率达72.55%,全年办结政务服务事项92.75万件,评价率为98.65%,好评率99.8%。系统安防在全省网络信息系统攻防演练中被通报表扬。七是持续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认真采纳省审计厅专项业务审计、州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提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试行)。规范开展二手房价值评估,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楚雄州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八是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抓好审计、巡察发现问题和州人大评议意见整改工作,制定完善制度机制、业务规范等13项,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年轻干部培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二部分(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4,334,896.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4,896.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7,607.69元,下降3.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7,607.69元,下降3.8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职工月平均人数同比减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无死亡抚恤金支出;三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减少;四是2024年职工退休2人,同比减少1人,无人员调动,调出至其他单位调出人员同比减少1人,导致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费同比减少;五是公积金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4,334,896.28元。其中:基本支出9,444,130.37元,占总支出的65.88%;项目支出4,890,765.91元,占总支出的34.1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77,607.69元,下降3.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5,581.75元,下降4.99%;项目支出减少82,025.94元,下降1.6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在职在编职工月平均人数同比减少2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2024年无死亡抚恤金支出;三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同比减少;四是2024年职工退休2人,同比减少1人,无人员调动,调出至其他单位调出人员同比减少1人,导致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记实费同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44,130.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14079.96元,占基本支出的93.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0050.41元,占基本支出的6.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0,765.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维修(护)及建设项目经费2,073,835.00元,主要用于中心机房基础环境运行维护、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维护、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维护、机房硬件维护、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维修(护)、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运维以及业务数据专线等支出。
2.劳务派遣人员项目经费12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人员基本工资、绩效,缴纳“五险一金”及其他社保缴费单位部分以及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业务经费782,977.41元,主要用于县级管理部办公用房租赁及运营保障,为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住房公积金风险管控项目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短信费、逾期贷款诉讼费等。
4.“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项目经费169,00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与省级“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接口对接费用支出。
5. 规范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工作经费118,9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委托第三方评估中介机构开展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认定发生的费用。
6. 不动产数据对接项目经费347,000.00元,主要用于中心州级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与州级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项目支出。
7. 2024年新增工作经费159,003.50元,主要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按月约定提取建设以及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4,896.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77,607.69元,下降3.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9%。主要原因是人员与项目建设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2,65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补助支出、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81,06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规范贷款抵押物价值评估工作经费、不动产数据对接项目经费、“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等项目经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5,13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20.50元,下降27.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564.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4%,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6%,完成年初预算的5.6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3.50元,增长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04.00元,下降9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04.00元,下降94.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13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20.50元,下降27.4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564.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3.50元,增长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04.00元,下降94.5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04.00元,下降94.5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云南省内公积金中心各单位间业务交流与学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属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总额5,647,829.68元,其中,流动资产437,997.72元,固定资产2,111,506.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98,325.7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89,302.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3,486.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746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8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4574.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