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销户

  • 日期:2020年03月05日 10:12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作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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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 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注:单位销户前应先对该单位账户下的个人账户办理销户或转移手续】

所需资料

1、单位销户申请书;

2、被撤销、改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破产的单位,提供法院的裁定文件;

4、单位解散、被兼并的,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核要件资料→办理单位销户手续。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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