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变更

  • 日期:2020年03月05日 10:12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作者: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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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经营亏损的困难单位,可以向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降低缴存比例。

所需资料

申请降低比例时需提供:

1.降低缴存比例的书面申请

2.单位近两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决议

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执行时间审批表》(可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网下载表样,网址:www.cxzfgjj.com);

办理流程

由单位经办人员持所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柜台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报州中心呈公积金管委会审批→业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降低缴存比例。

受理渠道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县级管理部业务窗口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相关事项

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编制内用工人员、非编制内聘用人员、大学生村官、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缴存比例可在5%—12%范围内选择执行。

2.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行业的财政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统一按12%执行。

3.非公企业缴存比例可在5%—12%范围内由企业自主选择缴存。

4.降低缴存比例执行时间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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