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形势下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几点思考

  • 日期:2016年09月07日 14:23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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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的定义

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运作跟商业银行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定位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考虑到住房公积金属于政策性长期住房储金这一特殊性,在资金流动性方面可以表述为: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以合理的成本满足提取、贷款、业务支出、增值收益的使用等政策性需求的能力,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增值收益的最大化。

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也有一定相似性,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性规定,又有其独特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表述为:一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具备一定的资金偿付能力,但却不能及时获得或者说不能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足够的应对日常业务所需资金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住房公积金资金运作中的主要风险之一,如不能被及时识别和有效控制,将有可能引起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短缺,造成供需失衡,甚至引发资金危机,损害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用的正常发挥。也就是州中心罗主任多次强调的“发生支付危机,引发社会矛盾”的风险。

三、全州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现状

州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各项政策,提取条件不断放宽,贷款额度提高、年限延长、放开了异地贷款,特别是单职工贷款额度的提高冲击较大,加之房地产市场有所回暖,职工贷款购房需求量大,资金使用率大幅度提高。今年8月,省、州又相继印发了关于商品房去库存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个贷率必须提高到85%以上。截至2016年7月,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4.62亿元,贷款余额30.95亿元,逾期余额为零。2016年1至7月,缴存住房公积金9.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7.5亿元,到8月28日,经州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合计3386户,金额8.93亿元,已发放贷款8.27亿元,已审批未发放贷款6600万元,回收贷款本金2.65亿元,个贷率已高达92.11%,结余资金2.74亿元,1至7月流入资金11.85亿元,流出资金15.77亿元,倒挂3.92亿元。今年以来,我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长期处于高位运行的状态,并且还在继续攀升,虽然目前的资金还能够满足职工正常提取、贷款的需求,但资金紧张的压力已经凸显。目前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尤为重要。

四、对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几点认识

(一)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原因

一是省内各州市资金的封闭运行,省监管处不能像商业银行总行一样在系统内实现资金统一调配;二是公积金只能发放住房贷款,贷款期限长,个贷资产流动性差;三是资金流入渠道单一,资金来源的相对稳定与提取、贷款的相对不可控之间的矛盾;四是房地产市场不可预测的变化;五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核算等政策在短期内多次调整,使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资金运作方面缺乏相对稳定的政策预期。六是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监测、识别以及防控的核算指标体系和信息管理技术还比较薄弱。

(二)应对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今年以来,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都以个贷率不低于85%为目标的冲刺过程中,部分使用率超过100%的中心为应对资金紧张的局面,纷纷从政策调整、贷款转换、资金调剂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普遍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加大归集扩面力度,强制缴存;二是限制提取;三是降低贷款额度或者实行贷款轮候制;四是置换性贴息贷款(即公贷转商贷,利息差由中心补贴银行);五是向辖区外的地区中心拆借资金;六是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七是向银行办理短期授信贷款。

对于限制提取。根据我州实际,相信大家都有同感,在国家尚未出台比较强硬且明确的限制提取规定之前,历来都是放开容易收紧难,限制提取难度较大。对于贷款排队轮候制,会增加一线窗口工作压力,还很可能引发投诉的信访,损害单位形象。对于向其他州市拆借资金,目前在省内尚无先例。对于置换性贴息贷款,一是增值收益能贴多少年,二是如果都办理了置换贷款,那么公积金中心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不宜采用。对于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向银行办理短期授信贷款的方式,属于高息融资、低息放贷的做法,用资金流动性的表述,也可以理解为以不合理的成本在短期内满足提取、贷款的需求,可以解燃眉之急,但不是长远之计,目前对于住房公积金信贷资产证券化,住建部已经喊停。

在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方面,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采用的方式都可以理解为开源节流,商业银行可以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也可以采用多种手段控制资金流出,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按照目前上级部门的要求,既要全力释放住房公积金,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又要防止资金短缺发生支付危机,引发社会矛盾,可以说是一个难题。结合我州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工作实际,对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我有以下几点想法,仅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参考: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继续做好归集扩面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认真核对缴存基数,保证资金入口正常畅通,确保资金池有相对稳定的贷款资金来源,便于计划。

二是降低贷款额度。在贷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的现实下,降低贷款额度是缓解资金压力最直接有效的措施,2014年应对资金紧张的问题,就是采取降低贷款额度的措施,首先能保证公积金中心不断贷,其次能拉动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资金进入,在相对公平的前提下,应该不会引发社会矛盾,相对比较稳妥。

三是严格按揭贷款合作项目的审核、审批,严格执行贷款保证金比例。

四是大力推进代扣公积金还贷业务,加大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确保按月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五是强化内控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借鉴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经验,根据住房公积金性质和业务特点,是否可以考虑以会计核算为核心,依托现代信息化管理技术,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符合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的资金流动性监管体系和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核算指标体系,以各项核算指标实时监测、及时识别和有效控制在日常业务中的潜在性流动风险,保持资金供需平衡,保证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中心目前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了数据大集中管理,贷款资金的流出关口由州中心会计科掌控,可以依托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资金的进入和资金的流出,以资金放行环节为关键,把好贷款资金流出关,合理设定既能有效计量又能持续监测的具体核算指标系列。比如个贷率风险核算指标,可设定为大于80%且小于等于90%,低于80%时贷款资金流出不受限制,达到90%时系统自动预警且贷款资金不予放行。

在当前形势下,防范和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人人有责,我们一定要在州中心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州中心的决策决定,认真落实稳增长、去库存各项工作要求,严格防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促进全州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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