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民银行建立的“总对总”信息共享机制,州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征信信息共享,2023年11月30日,在全省16个州市17个中心中继文山、红河等5个中心后,全面完成征信信息共享验收工作。为规范征信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征信用户的查询与使用、异议核查等行为进行规范,严格保障信息主体信息安全,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征信业务工作。二是做好个人授权。中心严格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向各缴存单位和职工发出《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按照先增量后存量的原则,逐步取得借款人书面同意,确保向征信系统合规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三是常态数据治理。对照数据上报质检要求,对长期封存户、一人多户、个人基本信息不准确等数据进行常态化治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环节从系统操作层面加强卡控,减存量遏增量,数据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四加强数据报送。中心严格落实数据平台数据报送要求,进一步理顺数据采集、管理、上报工作机制,按照T+1上报增量贷款数据。截至2024年1月31日,已上报基本信息报文数12个,记录数2936条;抵(质押)合同信息报文数12个,记录数2935条;借贷交易信息报文数15个,记录数14656条,入库率均达100%。(信息科 刘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