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第二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日期:2022年08月15日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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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便利化

(一)企业(单位)开户快办。运用“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及时获取企业开办信息,对新办企业一对一发出“缴存住房公积金提醒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报即办、随交随办、立即办结。同时,广泛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全力营造企业(单位)依法缴存、职工依法使用、公积金中心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企业申请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限时办。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即报即办、立即办结;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缓缴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延长1年。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不影响企业职工正常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

(三)实行首违不罚。对企业(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设立账户,不缴或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遵循综合裁量、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首违不罚

二、公积金提取规范化

(一)规范统一材料要件。统一发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要件清单,清单之外无证明,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二)加快推进“跨省通办”和“跨机构通办”。充分运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通过全程网办,线上线下融合、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出具缴存使用证明、退休提取等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改革机构业务管理模式,全面实行州内跨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提取公积金实现就近办、异地办。

三、公积金贷款规范化

(一)规范统一材料要件。统一发布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件清单,清单之外无证明

(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10县市管理部负责各自辖区贷款业务的统一受理和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房)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二手房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三)容错纠错。缴存职工因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清,贷前提取,经提醒告知,首错自改的,不影响贷款额度计算。  

(四)担保方式自主选择。缴存职工购买新房申请贷款时,对开发企业信用保证担保、现房抵押、银行存单质押3种担保方式可任选其一。

四、规范公积金保证担保贷款担保企业保证能力审查

(一)拟担保企业资质、信用等级、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情况和拟担保项目合规性、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审查。

(二)风险评估综合分析研判拟担保企业经营能力、经营环境、管理能力、财务状况是否具备担保能力,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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