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发文通报表扬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永仁县管理部李云同志荣获先进个人通报表扬。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永仁县管理部在州中心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克服人少事多、经费有限等困难,认真履行挂包部门工作职责,累计投入5万元(含物资价),协调爱心企业捐赠3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圆满完成做出了公积金人的贡献。
李云同志在担任永仁县维的乡阿者尼村委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坚决服从维的乡党委政府和阿者尼村党总支的领导,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吃苦耐劳,为该村产业发展培育、基础设施改善、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脱贫工作取得了成效,为脱贫攻坚伟大事业贡献了应尽之力,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公积金人形象。

(永仁县管理部 拟稿人 李云 审核人:李桂富)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