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举措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 日期:2021年05月26日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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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举措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今年以来,州公积金中心坚守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问题这个“初心”和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这个“使命”,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多举措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有效打击和震慑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公积金管理秩序,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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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引导,从源头上加强防范

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势和政策优惠、有关提取政策和办理流程等,大力宣传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危害及后果,强化普法教育,引导职工合规提取,提高职工守法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按照“疏堵”结合、打击与防范并重的治理理念,出台了《关于加强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交易提取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二、严格审核,从审批上加强防控

重点审核在异地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发现有疑问的业务暂时不予答复,待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后再通知职工前来办理。

三、合力核查,杜绝违规提取行为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协查机制,加强与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沟通协调,建立与住建、不动产登记、税务、民政、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多渠道核实申请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深入购房地实地核查房源等情况,进一步防范和杜绝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四、稽核内审,筑牢资金风险堤坝

建立岗位制衡机制,严格实行初审、复核相分离。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的权限、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审核。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甄别真伪能力。健全系统内控功能,经常性开展稽核内审工作,减少业务办理人为干预和误操作,进一步完善防范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体制机制,筑牢资金风险堤坝。

五、严肃惩治,实施失信行为惩戒

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中心记载其失信记录,记入黑名单,并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对记入黑名单的职工在五年内限制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肃惩治。

截至目前,全州已有1名职工因骗提住房公积金被纳入“黑名单”,共向4名职工追回被骗提的住房公积金资金52.2万元,说服教育不合规提取15人/次,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实效。(归集科 刘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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