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践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要求,促进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精神,采取四项举措确保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正常开展,推进州中心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素养,打牢普法宣传教育基础。坚持以“法宣在线”学习平台为载体,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完善单位法律顾问聘请制度,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级执法培训,确保每一名职工知法、守法、规范执法,为顺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夯实基础。
二是聚焦社会热点,重点宣传,提高普法宣传的实用性。将宣传重点放在缴存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调整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及时出台贷款、提取、按揭保证金管理等政策性文件,编制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办事指南,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使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具有实用性,进一步满足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了解、使用的需求。
三是立足重点对象,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三进”工作,推进业务工作稳步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活动。抓好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扩大政策惠及面。抓好普法宣传进社会,提高社会群众住房公积金的认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影响力。抓好普法宣传进机关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法规意识,加强各级职能部门对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力度。年内开展受托银行、房地产企业业务培训3次,上门实地到非公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8次,发放宣传册数千份,州级各县设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查阅点共10个。
四是立足发展,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围绕本职工作,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法治管理工作。加强与各县市财政、城建、国土、受托银行、房地产企业的合作力度,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工作潜在风险。为切实解决执行困难,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州中心积极与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协商,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与各县市人民法院的合作,进一步规范司法扣划等强制性执法活动。(南华县 李发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