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15日, 2019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工作会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厅召开。各受托银行分管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全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42人参会。州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杨爽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施丽琼同志与各受托银行签订了《2019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合同》;
对2018年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市农商行和邮储银行作了交流发言。


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施丽琼同志在讲话中,通报了2018年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和金融委托业务工作,高度评价各受托银行2018年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工作:一是各受托银行能够积极主动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积极主动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科室、各县管理部沟通协调配合。二是各受托银行能够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12329热线、12329短信、门户网站、网厅、自助服务终端、微信、APP等7大服务渠道的建设,并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克难奋进顺利完成了双贯标和电子化检查问题基础数据整改工作。三是扎实做好贷后管理工作,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逾期贷款成效显著,贷款资产质量较高。四是建行、工行长期选派4名优秀人员充实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部分银行在县级管理部业务繁忙时,及时派人员到管理部协助进行贷款收件、初审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助力住房公积金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五是部分受托银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及时传递往来单据、凭证及相关资料,能够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业务办理长期保持零投诉、贷后管理长期保持零逾期,以优质高效的业务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受到中心业务科室、各县管理部一致好评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六是部分受托银行能够支付借款人抵押登记费、评估费,并及时、足额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把阶段性担保落到实处。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受托银行工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对业务熟悉程度不够,解释不到位。二是部分受托银行工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操作不熟练,流程不熟悉,不按操作规程办理,导致数据错录。有的受托银行存在借用柜员号做业务情况(如利用大学生实习,让在校大学生做公积金业务);有的银行柜员岗位调整频繁,已经调离公积金业务岗位的银行柜员未及时进行信息销户处理。三是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重自营贷款轻委托贷款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部分受托银行对贷款初审把关不严、贷款档案资料收集不严谨,管理不规范。对逾期贷款借款人情况不清、催收不及时,催收措施不力。五是部分受托银行对中心账户资金结息时出现差错,未按双方签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还存在往来单据传递不及时,拖延、超时发放贷款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一些是共性存在的,有一些是个别存在的,需要在下步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改进和完善。当然,公积金中心自身也同样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很多工作我们还没有做好,没有做到位。针对2019年工作,施主任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沟通,强化合作共识。三是强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四是规范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信贷科 王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