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群众评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作风活动的公告

  • 日期:2023年07月04日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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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州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要求,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楚雄州开展群众评议州直机关作风活动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动2023年度群众评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作风活动。

评议活动本着广泛性、群众性、代表性、知情性的原则,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评议”二维码,在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一楼大厅、办公楼层醒目位置张挂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评议”二维码,在10县(市)管理部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摆放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维码,热忱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通过扫码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职尽责、作风效能等作出评价,通过互动平台进行留言,提出意见建议。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楚雄评议”活动办公室将通过网络平台对留言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复、处置,定期梳理,立行立改。

评议期间,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楚雄评议”活动办公室设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78-3369608,电子邮箱:db33696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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