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日期:2014年05月27日 08:42
  • 来源: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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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明哲

(2014年2月17日)

同志们:

最近,中央、省委先后召开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充分肯定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进一步对开展好第二批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2月11日上午,州委召开了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州教育实践活动已正式启动。为切实加强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州委向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州级各单位和各县市派出了24个督导组,根据工作安排,我们第17督导组的四位同志负责州民政局、州住建局、州环保局、州扶贫办、州志办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个单位的督导工作。

前几天,我们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主任交换了意见,听取了情况介绍,总的感到,中心支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天,中心支部召开会议,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刚才,罗主任作了动员讲话,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下面,我代表督导组讲三点意见。

一、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按照中央、省州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四句话”总要求的深刻内涵。“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查找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正视问题、改正缺点;“洗洗澡”,主要是听取意见、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治治病”,主要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四句话”各有侧重、相互关联,核心是解决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中央、省州党委明确,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实施办法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走神”、不“散光”,有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三)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省州党委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发扬认真精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以深挖根源、触及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教育提醒、督促改正,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四)坚持领导带头。中央、省州党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中央明确提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要把中央和省州党委要求、各单位实际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建制度,防止和避免闭门造车。要强化制度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行为。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大决策。相信中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党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作风投身到教育实践活动中。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党委精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基本遵循是中央、省州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和中央、省委州委领导同志的有关重要讲话。我们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全局性、战略性和现实必要性、现实紧迫性,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四句话”总要求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各项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如何,取决于全党的共同努力,取决于每一个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中央、省州党委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对全体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党员都应具有的正确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各种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明确的方法步骤,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把规定动作抓到位;同时结合实际,强化分级分类指导,区别情况、分类施策,把自选动作抓扎实。要对三个环节的工作,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件一件落到实处。要通过专题讲座、集中研讨、领导上党课、在线学习等多种方式,抓好学习教育,特别是学习好中央规定的3本书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全面开展随机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开展一次蹲点调研、进行一次民情恳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找准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最期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贯彻整风精神,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落实正风肃纪的各项措施和制度规定,从活动一开始就建制度、立规矩,推动问题解决;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着力形成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四)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中心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三、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督导组将按照中央、省州党委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认真做好督导工作,努力成为传达中央和省州党委精神、了解实际情况的桥梁纽带,成为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实施有效领导、作出正确决策的智囊参谋,成为中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帮手。

(一)紧紧依靠中心支部开展工作。中央、省州党委明确,各级党组织是抓好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我们将严格按照州委各项部署要求,紧紧依靠中心支部开展督导工作。把督导工作寓于帮助服务之中,通过参加中心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调阅有关材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二)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州委明确了督导组八项主要职责,要求督导组沉下去、巡得勤、督得严、抓得实,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全程督导所负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有关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我们将在全程督导、全面督导的同时,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注重发现总结典型,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工作中,对落实中央、省州党委要求不够的,我们将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将责其纠正、加大工作力度;对走过场的,将严肃批评,要求其端正态度、重新进行。

(三)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州委对督导组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我们督导组将严格按照州委工作要求,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领会中央、省州党委精神和督导工作步骤,虚心向中心支部的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向实践学习,尽快熟悉情况,提高督导工作能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专心致志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件事,把督导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纪律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树立州委督导组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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