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 促增长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工作突显成效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背景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国务院、省、州“促增长、保民生”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取得了质量和数量的又一次超越。截至年末,全州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99,708万元,增长30.11%;其中,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69,366万元,增长10%;归集余额161,238万元,增长21.91%。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38,470万元,增长41.17%;其中,当年支持26,182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提取40,386万元,增长87.21%。
——依法行政,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和提取管理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坚持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执法权、执法责任层层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上下齐抓共管,依法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的良好执法环境。按行政执法职能,对州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分别采取行政监督,催缴通知书送达、电话催建催缴和走访单位宣传政策等措施开展执法工作。年内,全州十县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执行12%,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全州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61个,25个单位补齐欠缴和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4,292万元,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90%。
——加强服务制度建设,规范服务管理工作。一是以管理中心新办公楼暨业务大厅投入使用为契机,科学制定大厅窗口服务流程,合理设计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业务专柜,引进州建设银行和州工商银行2个受托银行入驻住房公积金金融委托业务专柜,实现“一站式”服务。二是制定实施“业务大厅工作制度”和“业务大厅考勤管理制度”,强化了约束监督机制。三是公开业务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岗位职能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查看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高办事透明度。四是出台借款期内提取还贷政策,努力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五是统筹兼顾,合理调度资金,保障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保护职工购房热情。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畅通诉求渠道。一是按《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办法”四项制度,按月上报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和阳光政府推进情况。三是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由专人8小时负责接听。四是管理中心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倾听群众意见、建议,解答难题。五是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行业行风建设工作,强化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服务和责任“6个意识”,开展“文明用语、阳光服务”活动。六是认真做好信访和“政风行风热线”转办件工作,对收到的信访件、举报件,不隐瞒、不推委,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年来,处理网上信访15件、“政风行风热线”1件,回复住房公积金网站群众留言2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