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贯彻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信贷计划;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负责考察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负责追收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定完善和执行公积金贷款办法和操作程序,负责申报呆账准备金使用;注重培育住房消费市场;综合分析信贷业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信贷业务发展中的具体问题。 联系电话:3369345、3369346 、3369372(贷款业务专线)